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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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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提出商标争议须具备如下条件:

    (1)被争议的商标必须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2)申请人必须是先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3)申请争议只能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

    (4)申请争议的时间,必须是在被争议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年内提出,超过1年的争议申请,不予受理。

    (5)申请争议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不得与对核准注册已经提出异议并裁定的事实和理由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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