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什么要提异议申请?
答:(1)异议申请是防止自身商标被淡化、被弱化、被丑化以及被他人傍名牌的重要途径。
(2)异议是商标法赋予社会公众对即将授权商标表达自己主张的法定权利,当事人只有充分行使,才能维护自身利益(《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3)异议是防止他人抢注商标、版权、字号等在先权利的重要途径(商标局审查商标注册时并不知晓“茜美”和“一方山水”有侵犯在先权利的情况,当事人通过异议则成功阻止他人注册)。
问:异议申请需要的证据材料?
答:异议申请所需要的证据材料一般由律师分析具体案情后向客户出具详细的证据材料清单。具体的证据材料一般为异议人及其引证商标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异议人引证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材料等。
1、应提交的书件
A、商标异议申请书;
B、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C、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D、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E、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F、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2、具体要求
A、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号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B、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C、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D、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在申请人章戳位置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或盖章);
E、异议人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等。
申请方式有三种,各自流程如下: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A、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B、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C、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A、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B、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C、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D、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3、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A、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B、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专利异议: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1条的规定,专利申请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依法向专利局就该项专利申请提出异议。专利局应当将异议书的副本送交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书副本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书面答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出书面答复的,该申请可视为撤回。提出异议,就要制作和书写异议书。